残疾人士驾驶车辆安排
残疾人士在「易通行」推出后仍可享用「政府隧道免费行车券」
现时,持有效驾驶执照的残疾人士(持有由卫生署署长或医院管理局所签署的证明书,说明该人患有永久性疾病或身体伤残,以致步行有相当困难的人),可向运输署牌照事务处为属于他本人的一辆车辆申请政府隧道/收费区免费行车券(下称「行车券」)。获发行车券的残疾人士在驾驶该车辆通过政府隧道及青沙管制区时,可于收费亭缴交行车券以豁免缴交该隧道/收费区的费用。
在「易通行」实施后,持有效驾驶执照的残疾人士使用获豁免的车辆通过政府收费隧道或青沙管制区时,「易通行」系统将透过读取「车辆贴」的资料并自动豁免该车辆的隧道费。这较以往需要亲身前往牌照事务处提取行车券更方便。
残疾人士车辆安排
- 残疾人士可有一部登记车辆(私家车、电单车或机动三轮车) 使用「政府隧道免费行车券」,或于已实施「易通行」的政府隧道/收费区以车辆贴免费行驶。
易通行
实施前
- 预先申请车辆贴及开立「易通行」户口。
- 运输署会将已登记的车辆资料转交「易通行」后端系统。
过渡期间
- 在未实施「易通行」的政府隧道/收费区仍需使用行车券。
- 在已实施「易通行」的政府隧道/收费区使用已申请的车辆贴。
全面实施后
- 有关车辆会透过车辆贴免费使用政府隧道/收费区。
- 不再需要行车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