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士駕駛車輛安排
殘疾人士在「易通行」推出後仍可享用「政府隧道免費行車券」
現時,持有效駕駛執照的殘疾人士(持有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所簽署的證明書,說明該人患有永久性疾病或身體傷殘,以致步行有相當困難的人),可向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為屬於他本人的一輛車輛申請政府隧道/收費區免費行車券(下稱「行車券」)。獲發行車券的殘疾人士在駕駛該車輛通過政府隧道及青沙管制區時,可於收費亭繳交行車券以豁免繳交該隧道/收費區的費用。
在「易通行」實施後,持有效駕駛執照的殘疾人士使用獲豁免的車輛通過政府收費隧道或青沙管制區時,「易通行」系統將透過讀取「車輛貼」的資料並自動豁免該車輛的隧道費。這較以往需要親身前往牌照事務處提取行車券更方便。
殘疾人士車輛安排
- 殘疾人士可有一部登記車輛(私家車、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 使用「政府隧道免費行車券」,或於已實施「易通行」的政府隧道/收費區以車輛貼免費行駛。
易通行
實施前
- 預先申請車輛貼及開立「易通行」戶口。
- 運輸署會將已登記的車輛資料轉交「易通行」後端系統。
過渡期間
- 在未實施「易通行」的政府隧道/收費區仍需使用行車券。
- 在已實施「易通行」的政府隧道/收費區使用已申請的車輛貼。
全面實施後
- 有關車輛會透過車輛貼免費使用政府隧道/收費區。
- 不再需要行車券。